.有一个T+金融业务集成的应用场景:比如先向a公司支付押金,然后再收回押金。怎么做?非常感谢。目前,a只被视为供应商,然后分别制作蓝字和红字付款单(这两张正面付款单是否需要核销以及如何核销),或者在第二个方案中,a同时被视为供应商和客户。付款时生成付款单,收款时生成收款单,如何核销这两张单据,在核销时查询A的应付或应收是否分别显示。它们可以一起显示以查看总数吗?非常感谢。这两种模式哪一种更好,谢谢!
1. 在交易公司档案中将公司属性改为供应商/客户;
2. 支付押金时,点击〖当前现金〗-〖其他应收单〗,选择业务类型中的〖押金支付〗按钮,新增一张其他应收单,对应账号中会有一条信用记录(可手工导入日记账或设置自动日记账登记);
3. 回收保证金时,点击〖当前现金收款单〗按钮,将新单据与其他应收单进行核销。
您好,我提供了一个新方案仅供参考:支付定金,制作其他应收单,选择支付定金的业务类型。这样,单据完成后,确定应收,接收后续保证金,制作收款单,核销其他应收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