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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16号公告关于支付可变利益实体结构下的特权使用费,是否有一个很好的办法来避免由此带来的风险?

  • 财税问答
  • 2021-07-05
  • 云小编
因为在vie架构下,真正的支付不一定是支付。它通常仅用于通过vie架构进行海外报告。如果通过投资结构收取费用,为什么在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第16号公告中会特别提到,因为当许多海外结构形成时,海外往往不是一个经济实体,而是一个空壳公司。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测试将本质上涉及一些业务本质、功能和规模。。。检查所有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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