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财税知识 > 财税问答

如果购买的物品确实属于办公用途,如笔记本、订书机、打印纸和其他物品,但种类很多,是否可以一起开具发票,并在“办公用品”中填写物品和服务的名称?

  • 财税问答
  • 2021-06-28
  • 云小编
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企业在开具发票时,必须保证发票的项目内容与实际业务相符。如果数量少,建议在发票上列出具体的产品名称,如“笔记本”、“订书机”、“打印纸”等。如果数量大,可以汇总发布,但应附上销售清单。查看所有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

  • 关注微信

猜你喜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