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和客户之间一直存在产品单价的争议。该发票已在卖方手中,且未及时交付给买方。因此,该发票开具至今已有180天,但我公司已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且该发票尚未收到。现在客户要求我们公司再发一次。我应该如何处理和避免税务风险?
发票已经有180天没有扣除了。如果贵公司重新开具发票,可能导致重复缴纳增值税,且第二张发票没有实际业务支持,因此发票的开具不符合规定。贵公司需要与对方沟通,直接凭原始发票入帐。如果对方不接受,建议按以下方式操作:1。与客户沟通,补偿其投入扣除损失,不再开具发票。您的公司可以通过下一笔交易或其他方面来补偿客户查看所有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