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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买家。公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我们对其进行了认证,但又过了一个月,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名称有误。我公司填写了红字信息表,另一方根据信息表填写了红字发票申请表,但问题是,如果另一方拿走了错误的发票(我已认证的发票),它将不会退还给我们。我认为应该放在我们公司,因为我们已经过认证和记录,如果我们把它交给另一方,认证缺少证明文件。2016年第47号文件中不清楚该发票是否会保留。

  • 财税问答
  • 2021-06-27
  • 云小编
贵公司已使用此发票输入帐户,无法将其退还给卖方。2016年第47号文件并未明确说明发票的命运,但从条款角度来看,总体思路是,如果卖方能够收回发票(包括买方拒绝接收发票、未经证明退还发票等),卖方应自行填写信息表;如果卖方无法取回发票,买方应填写信息表(类似于提供证据)。建议贵公司与卖方沟通,并将发票留在您的。。。查看所有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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