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16公告所述:“卖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发票内容,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不得按买方要求填写”。公告后,企业如何把握发票开具项目的细节?“一批物料”、“一批货物”等名称能否继续发放?
A: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具发票时,应按照规定的期限、顺序和栏目一次性如实开具所有复印件,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1)为他人和自己开具与实际业务条件不一致的发票;(2)要求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业务条件不一致的发票;(III)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业务条件不一致的发票……查看所有内容来自网络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