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国专家管理局向我公司拨付培训费和海外食品费,用于组织员工海外培训,并要求我公司开具发票。本基金属于国家外国专家局给予我公司的补贴资金。请问,我公司是否应该向税务局开具增值税发票,是否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第一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应税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得缴纳营业税。附件4:二。境内单位和个人出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检查所有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