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财税知识 > 财税问答

如何理解增值税连续12个月的累计销售额?

  • 财税问答
  • 2021-06-04
  • 云小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3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年度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营业期内累计的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因此,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并不指会计年度,而是可以跨年度累计。例如,从2011年4月1日到2012年3月31日。。。查看所有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

  • 关注微信

猜你喜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