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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以及为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而向单位支付的补偿金如何纳税?你需要交什么税?

  • 财税问答
  • 2021-06-02
  • 云小编
根据《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三第1条第(37)项规定,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有者返还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因此,土地储备中心为收回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补偿金免征增值税,但是,对于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补偿金,应根据房地产或其他商品的销售情况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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