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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买方未扣除并退还代表卖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卖方再次开具,您如何处理旧发票?

  • 财税问答
  • 2021-05-30
  • 云小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的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有销货退回,开具错误发票、暂停应税服务等情况,但不符合发票注销条件,或因退还销售部分和销售折让需要开具专用红字发票的,按照以下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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