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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企业因经营不善被其他企业兼并,且该企业的原房地产转让给其他企业,产权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 财税问答
  • 2021-06-05
  • 云小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号)第二条规定,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者继续存在,原企业的国有土地和房屋所有权应当依法或者按照合同转让、变更给被合并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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