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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税控系统升级后,为何仍能开出17%的蓝、红字发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发布此文件?

  • 财税问答
  • 2021-05-27
  • 云小编
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18号公告第9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销售折让、暂停或退货需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发票错误,需要重新开具,则应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然后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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