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社会保险收费制度不会增加一般企业的负担--四部门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改革社会保险收费制度不会增加一般企业的负担——2018年9月30日四部门相关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来源:reading(66358)改革社会保险收费制度,总体上不会增加企业负担--人民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疗保障总局回答记者提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改革社会保险收费制度的决定,明确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其他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务院还发布了一份文件,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今年8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召开电话会议,动员部署相关工作。请介绍中央政府改革社会保险费征缴制度的重大意义。答:中央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缴制度改革的决定,是完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和治理模式的重大改革。有利于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规范收付管理,提高收付效率,降低收付成本,优化支付服务,增强参保付款人的准入意识,实现社会保障资金的可持续增长,为降低社会保障率创造条件;有利于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发放和利益;;有利于为深化“放开、管理、服务”改革打下良好基础,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记者:目前中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运作情况如何??答:据统计,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累计余额分别为47264亿元、1739.2亿元、5712亿元,分别为1734亿元和55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总体运行平稳。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集中调整制度的通知》的要求,今年7月1日起,在当前全省统筹的基础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设立中央调整基金,对省级养老保险基金进行适当调整,平衡地区之间的基金负担,重点缓解少数困难省份资金收支压力,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记者:最近,一些企业担心实施税收征管会增加企业负担?答: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保障征管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和部署,从2019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表示,“在社会保障征管机构改革尚未到位之前,各地应保持现行征管政策不变”,“严禁企业自行支付历史欠款”。目前,地方征收制度改革正处于筹备阶段。社保机构和税务部门努力做好对接工作,积极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在改革工作中坚持只改变征管主体、不改变原政策的基本原则。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一是在社会保险费征管责任转移改革中,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部门间定期信息共享与协调机制。按照历史欠费清账、不自行组织开展清欠工作的原则,稳步处理历史欠费问题,确保征管责任转移顺利有序进行。二是负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各级税务机关,在社会保险征收机构改革前,应当保持现行征收政策不变,不得组织开展往年欠缴情况的清查,以确保有序的收集管理和稳定的工作。第三,组织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依法坚决纠正,严肃查处。记者:有关部门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答:统一社会保险费征缴主体,将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缴效率,促进各企业职工参与缴费,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上述改革将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和员工的缴费负担创造有利条件。我们将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认真分析测算,抓紧研究,提出适当降低社会保障率的政策措施,确保企业总体不增加负担。记者: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转移后,如何加强部门协作,优化缴费服务?答:目前,地方税务、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医疗保险等相关部门正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做好征管责任移交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征管职责移交后,各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密切配合,提高信息共享效率,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规范和提高社会保险费征管水平;进一步优化支付流程,拓宽支付渠道,共同探索相关业务“一站式”处理方式,有效降低支付成本,提高支付便利性,提高支付人的获取感和满意度。精彩|收藏|分享我想发表评论发布最新评论对不起,没有评论信息!!!查看所有评论>>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