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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企业从北京迁至天津市武清区。北京往年的损失能弥补吗?

  • 财税问答
  • 2021-05-19
  • 云小编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结转到下一年度,用下一年度的收入弥补,但结转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五年。因此,如果贵公司从北京迁至天津市武清区时未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且有未按规定结转弥补的亏损,可按规定结转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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