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收入申报中的十大常见错误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收入申报十大通病2018年12月28日来源:阅读(8791)收入申报十大通病2018年度所得税申报、汇算清缴工作全面展开,必须避免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十大常见错误。您是否有效地避免了以下错误?1、所得税申报收入调整与增值税申报收入一致。年度所得税申报收入与年度增值税申报收入不一致是正常的,但许多企业往往强制所得税申报收入调整与增值税申报收入一致,认为一致性是正确的。2.所得税申报收入的调整与会计报表中的收入一致。所得税申报收入与损益表中主营业务收入不一致也是正常的,但许多企业错误地认为两者应该一致。如果它们不一致,则应进行调整,直到它们一致为止。3.扩大视同销售范围。所得税政策规定,视同销售的必要条件之一是产权的对外转让。未发生产权转让的企业内部使用和消费,不视为销售。4.将购买和赠送视为免费礼物。根据所得税政策,销售和服务过程中的购买和赠送业务属于销售折扣,而不是免费礼品,不被视为销售。5.将所得税混淆为销售,将增值税混淆为销售。所得税和增值税都有视同销售的规定,但视同销售的范围不同。例如,如果货物跨县区转移销售,增值税视为销售,所得税不视为销售。6.认定销售额的价值被错误确定。对于非本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如果发生视同销售,在确认视同销售成本时,政策规定将外包成本作为视同销售成本,外包价格作为视同销售收入。因此,视为销售的利润实际上不会产生。但许多人必须让收入超过成本。7.在填写视同销售申报表时,如果遗漏了成本,则将收入确认为应纳税所得额,并在相应的成本明细表中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对应的成本。一些财务上的误解:视为销售的支出已作为费用扣除。填写主要成本是重复扣除成本。8.财政补贴拟为非应税收入。作为非应税收入的财政补贴不一定对企业有利。未收回的收入用于研发支出,相应的支出不能享受加减政策。因此,有必要根据情况判断政府补贴是否有利,因为没有收取收入。不要盲目地将政府补贴视为未征收的收入。9、将对个人的经济奖励作为企业收入,政府部门对企业的个人给予奖励。奖励首先支付给企业,由企业代为转给个人。企业的收款和付款应视为其他交易,不涉及收入和成本的确认。企业错误地将报酬视为收入。10.账龄超过2年和3年的应付账款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法只规定不能支付的应付账款应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没有规定应根据应付账款的账龄来判断。账龄超过3年的,对方有义务收回债务,确认债权的效力。企业有支付义务,应付账款不能确认为应纳税所得额。这篇文章来自互联网精彩|收藏|分享我想发表评论发布最新评论对不起,没有评论信息!!!查看所有评论>>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