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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需要年度结算?一篇文章告诉你

  • 财税问答
  • 2021-04-28
  • 云小编
谁需要年度结算?一篇文章告诉你2020-01-09来源:阅读(352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收益汇算清缴的公告,纳税人应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19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收益的汇算清缴。本公告第三条明确了2019年需要办理最终结算的情况,分为退税和补税两种。那么,谁需要处理年度结算?以下可能的情况为您进行了分类↓ 这篇文章来自互联网,可能会被入侵和删除,非常精彩|收藏|共享我想发表评论发布最新评论对不起,没有评论信息!!!查看所有评论>>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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