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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政策即将出台!国家税务总局刚刚通知!

  • 财税问答
  • 2021-04-27
  • 云小编
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政策即将出台!国家税务总局刚刚通知!2020-02-04来源:阅读(716)01刚刚决定!财政部、海关总署关于预防和控制进口疾病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以及预防和控制新冠病毒感染的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六号公告《慈善捐赠免征进口税暂行条例》(2015年第102号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境外捐赠者无偿向受赠人捐赠,以防止新冠病毒感染肺炎(以下简称疫情)。进口材料可以免征进口税。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将于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实施更加优惠的进口税收政策。现公告如下:一,。在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内,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暂行办法,对捐赠用于防疫控制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1) 进口物资增加试剂、消毒用品、防护用品、救护车、防疫车、消毒车、应急指挥车。(2) 免税范围扩大。国内有关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和来华或者来华的外国公民直接从境外或者海关特殊监管地区进口、捐赠;国内加工贸易企业捐款。捐赠物资应直接用于防疫,并符合上述第(1)项或《慈善捐赠物资进口免税暂行办法》规定。(3) 受赠人应当增加到省民政厅或者其指定的单位。省民政厅应当将指定单位名单函告当地海关、省税务厅。中国中国中国红十字会捐赠的未经明确收件人捐赠的进口材料,由全国妇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慈善总会、中国初级保健基金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或中国癌症基金会资助。2、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直接用于防疫控制的进口物资免征关税。进口物资应符合上述第一条第(一)项或《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暂行办法》的规定。省财政厅(局)会同省卫生主管部门确定进口单位清单和进口物资清单,并函告当地海关和省税务厅。三、 本公告项下的免税进口物资,已收取的免税款予以退还。其中,进口货物已纳税且未申请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凭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预防和控制新冠病毒感染肺炎进口材料增值税进项不扣除证明》(见附件)退税,向海关申请退还征收的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已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仅向海关申请退还已征收的进口关税和进口消费税。相关进口单位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向海关办理退税手续。四、 本公告项下的免税进口物资可根据或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十七号予以退还,先办理登记放行手续,并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附件:新冠病毒感染进口材料增值税不扣除。经证明,财政部、海关总署于2020年2月1日、2002年2月1日发布的最新政策附件针对当前疫情,财税部门为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将出台哪些税收优惠政策?让我们拭目以待。这些政策应该已经出台。精彩|收藏|分享我想发表评论发布最新评论对不起,没有评论信息!!!查看所有评论>>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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