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解决了!取消360天的认证期!从3月1日开始!
事情解决了!取消360天的认证期!从3月1日开始!2020-03-04来源:阅读(560)政策解释1。普通纳税人取得2020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环节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并取消认证确认、审核比对、扣减申请时限。也就是说,不受360天认证确认、审核比对和报告扣减期的要求;2.取得2017年1月1日或之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环节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即使超过认证确认、审核比对和申报扣除期限,也可按规定确认和扣除进项税额。具体操作:2020年3月1日后可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用途(无时限);注:2017年1月1日或之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环节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收费公路收费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注明发票日期。3.取得2016年12月31日或之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环节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超过认证确认、审核比对、申报扣减期,根据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50号、2017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36号、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31号;补充1: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无期限。符合开具红字发票条件的,可以开具红字发票。本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47号公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退货、错开、暂停应税服务等情况,但不符合发票注销条件的,或因退货、销售折让需要开具专用红字发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你明白吗?2016年12月31日或之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超过认证确认、审核比对、申报扣减期的,如何操作?补编2:《关于境内客运服务进项税额扣除等增值税征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第13条规定:(1)自2019年9月20日起,纳税人需要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17%、16%、11%、10%税率的蓝字发票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的承诺书,由临时开票机关办理。临时开票机构有效期为24小时,纳税人应在取得临时开票机构的规定期限内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2) 纳税人在办理临时开票机构时,应当保存交易合同、红字发票、收据凭证等相关资料,以备查验。(3) 纳税人未按规定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处理。处理注意事项:1。办理临时开票权限时,只需提交开具原税率发票的承诺书,无需提供其他资料;2、纳税人需保存交易合同、红字发票、收款凭证等资料,以备查验。3.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为24小时,纳税人应在取得开票权限的规定期限内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请注意以下三点:(一)所有小规模纳税人(个人除外)均可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 对于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不再代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注意的是,货运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愿原则自行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具<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55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31号公告修订发布)为准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自愿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出售房地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不再代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 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出售房地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不再代为开具。1、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增值税专用发票将按照调整后的防伪措施印制。取消光角变色环纤维、造纸等防伪线等防伪措施;继续保留防伪油墨变色擦除、特殊异形号、复合信息防伪等防伪措施。纳税人未使用的税务机关存货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继续使用。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9号公告)2。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试点范围。从2019年3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试点范围从住宿业、认证咨询业、建筑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扩大到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研技术服务和住宅服务、维修等服务业。上述八个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有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试点纳税人出售房地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3纳税人可通过网络和纳税服务大厅自助机一次性申请的发票数量有所增加。自2019年3月起,a类纳税人可通过网络和税务服务大厅的自助机一次申请不超过三个月的增值税发票;B类纳税人可通过网络和税务服务大厅的自助机一次申请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温馨提示:网上申请发票的主要方式有厦门电子税务局、厦门税务口袋税务所等。自然人纳税人取得的三项收入,在开票过程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自2019年4月1日起,如果自然人纳税人获得的劳动报酬、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需要开具发票,则在开具发票过程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按照《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扣缴(或代扣)并足额申报。自然人纳税人取得的除劳务报酬、稿件报酬、特许权使用费以外的个人所得,代开发票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仍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3。国家税务总局厦门税务局关于代开发票自然人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厦门税务局2019年公告第1号)5发票遗失,它不需要声明为无效。自2019年7月24日起,如果发票丢失,无需宣布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关于发票遗失的规定修改如下: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遗失发票的,应当在发现损失之日以书面形式向税务机关报告。《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告注销部分税务凭证和废止、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6.两项发票相关业务将不提交税务登记证。从2019年7月24日起,纳税人在办理发票真伪鉴定时将不提交税务登记证;纳税人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发票打印手续时,将不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分层证书。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告取消部分税务证书和废止及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7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线,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更名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主要功能模块为:抵扣检查、退税检查、代理退税检查、录入发票查询、纳税查询t通知、成品油消费税管理、发票下载、档案信息维护。8.缩短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增值税税控系统)审批时限。从2019年12月1日起,税务机关审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增值税税收控制系统)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逾期不成的,经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行政许可的公告》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处理程序(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34号公告)9增值税发票自助申请进入“无盘时代”".2019年11月20日,思明区税务局发票申请自助税务终端功能再次升级,率先实现无盘发票功能,纳税人无需携带税控设备,可使用发票申请自助税务终端申请增值税发票独立ICE。同时,发票申请自助终端实现一键式旧检功能。未完成增值税发票旧检的纳税人可以使用此功能一次性检查已开具的发票,接收增值税发票,无需税务控制。其他地区的税务服务办公室厦门市ict局也将在年底前逐步更新和升级用于发票申请的自助税务终端。本文来源:从税务到税务,小陈税务08,入侵和删除精彩的|征收|共享我想发表评论发布最新评论抱歉,没有评论信息!!!查看所有评论>>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