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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色周刊》第52期个人所得税房屋租金的特殊附加扣除范围是什么?

  • 财税问答
  • 2021-05-01
  • 云小编
《橙色周刊》第52期个人所得税房屋租金的特殊附加扣除范围是什么?2019年11月25日来源:阅读(10877)█ 11月报告日历█ 本周财税信息● 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包括46项具体任务。内容包括进一步夯实上市公司会计基础,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探索建立财务信息综合监管模式,防止虚假披露;开展上市公司治理自查专项行动,加强资金、印章、财务管控,加大个人责任追究力度,强化民事赔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关于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职称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建立职称申报机制,确保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公平、公正地参与职称评审。● 三、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确认2019年中国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确认社会团体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中国红十字会、中国全国总工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2019。● 两国央行发布了《中国绿色金融发展报告(2018年)》。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已经进入了一个深入发展的新阶段。深入研究绿色金融基础理论,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研究储备更多绿色金融政策工具,继续鼓励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商务部等18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其他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执行情况的通知》。提出适用于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其他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实施政策,包括四个方面的30项政策内容。█ 以下问题的答案由中华海华税务代理事务所提供● 股权自由转让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答:股权自由转让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决于具体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67号公告)第13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无偿转让股权的,不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将股权继承或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能够提供身份关系法律证明的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有义务直接支持或支持转让人的受抚养人或支持者。除上述情形外,亲属之间发生股权转让的,申报的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核实转让收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印花税是否在税务局申报和缴纳?答: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恢复印花税征收业务的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32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征收和缴纳的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印花税将从2019年9月16日起恢复征收。● 个人所得税住房租金的特殊附加扣除范围是什么?A:1。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的纳税人发生的房屋租赁费用,可按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区、州、盟)纳税人所在的各行政区域;如果纳税人没有就业单位,则为接受其综合收入最终结算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2.如果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拥有自己的房屋,则视为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拥有自己的房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服务增值税加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87号公告)中提到的生活服务是什么?答: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及其他相关事宜的公告》。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第33号公告附件《关于适用15%以上扣除政策的声明》明确列出了生活服务业的范围,包括文化艺术、体育、教育、卫生、旅游、娱乐、餐饮、,住宿10类纳税人,如居民服务业和其他生活服务业。● 新购商品房何时缴纳物业税,应纳税额如何计算?A: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新购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一个月;对于租赁财产,应自租赁财产交付后的下一个月支付财产税;2、计税方法:企业房地产既自用又出租的,分别按房地产残值和租金收入计算房地产税。① 自用房产按房产原值的残值减去损失价值的10%-30%(成都市扣除比例为30%)计算房产税。房产原价是指在账簿“固定资产”项目中记录的房屋原价,年税率为1.2%。应纳税额=应税房地产原值*(1-原值减比例)*年税率1.2%;② 租赁房地产:应纳税额=租金收入(不含税)*12%█ 每天学习一次,点击学习▶ 【第94天】对于拥有实物资产的外国投资,企业所得税如何更具成本效益?▶ [第93天]增值税义务发生时间和开票时间汇总▶ 【第92天】居民综合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自行申报指引▶ [第91天]重要!有关关闭征管信息系统的更多公告,请点击此处进入或登录orange财税官网www.caisuib。com学习。通用域名格式。精彩|收藏|分享我想发表评论最新评论对不起,没有评论信息!!!查看所有评论>>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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