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成都房屋租赁税优惠新政!
最新的!成都房屋租赁税优惠新政!2019年12月20日资料来源:雷丁(5392)柯舒你好,我又见到你了~最近,成都市政府下发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意见》(川办发[2019]38号)。该文件涉及税收优惠政策。与大家分享:在文件中,税收有四个变化:给予优惠的财税政策。现行对个人住房租赁企业减按4%的税率征收物业税的政策,扩大到专业大型住房租赁企业的住房租赁企业,并比照适用于经批准的“商租”和“工租”住房。点评:在房地产税方面,企业对企业出租房屋实行12%的税率,企业对个人出租房屋减按4%的税率征收。这项政策降低了企业向房屋租赁企业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率,鼓励企业将多余的房地产出租给房屋租赁企业出租给公民,但并不免除他们的土地使用税义务,仍需缴纳。列入清单管理的房屋租赁企业个人租赁房屋增值税征收率降至3%。点评:目前增值税中,房地产租赁的税率为5%,这一政策直接降低了税率。在未来,我们看到3%的房地产租赁发票也就不足为奇了,这也可能符合政策法规。同时,在增值税立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征收率为3%,没有例外。我们相信,未来增值税立法后,房地产租赁费率将全面执行3%的税率,这可能会对住房二手交易市场产生良好的影响。个人租赁住房应缴纳的各项税费,采取综合征收的方式征收。点评:目前,个人租赁涉及的税率很多,包括增值税、附加税、房地产税、印花税以及特殊和普通门票。计算复杂,且存在许多没有统一口径的本地化策略,导致问题非常严重。即使是收税员也很难在短时间内准确判断租房要交多少税。改革后,综合征收法的实施计算简单,易于推广。今后税务局可委托社区和街道办事处代收代缴进项租金税。根据相关税收政策,委托代收机构可获得相应的费用收入。对于在成都市房屋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网上签约备案的个人出租房屋,2022年前按0%的税率综合征税。备注:已备案出租的个人租赁住房免予备案。时限在2022之前,即到2021年12月31日,实际有效期为2年。这一政策实际上促进了网上签名备案,加强了租赁房屋的信息管理,未来也可能用于房地产税的大数据统计。当然,税收优惠也是一项好政策。最后,该政策于2020年1月9日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文章内容为原创,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精彩|收藏|分享我想发表评论发布最新评论对不起,无评论信息!!!查看所有评论>>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