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首个“零关税”清单发布
宗和近日发布了由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海南自贸港原辅材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这是海南自由贸易港首个“零关税”清单。它是企业在“两端出”模式下为自身生产或加工而消耗的原辅材料的正面清单。通知规定,在全岛海关关停作业前,在海南自贸港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免征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用于进口“两端出”模式下生产加工活动过程中消耗的原辅材料或“两端出”模式下的服务贸易。本通知自12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首批“零关税”原辅材料包括椰子等农产品、煤炭等资源性产品、二甲苯等化工产品和光纤预制棒等原辅材料,以及169种飞机、其他飞机和船舶维修配件的8位数税种。该名单将根据海南的实际需要和监管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此外,“零关税”原辅材料仅限于海南自贸港企业生产和使用,受海关监管,不得在岛内或岛外转让。因企业破产等原因确需转移或离岛的,应当经批准并办理补税手续。引进原辅材料“零关税”政策,进一步释放了政策红利,有利于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引导更多的人、物流、资金聚集在海南,夯实海南实体经济的基础,促进服务业发展,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今年6月1日发布的《海南自贸港建设总体规划》提出,海南自贸港建设将建立“一负三正”清单,包括企业自用进口生产设备“零关税”负面清单;岛内企业用于运输的“零关税”车辆积极清单;企业自行生产或加工“两端出”模式所消耗的原辅材料的肯定清单;岛上居民消费的进口商品的正面清单。编者:张宇评论了0条评论。说两个字。说两个字。登录测试0蓝色开关帐户流行评论。最新评论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