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第六批国税领军人才的通知
根据《国家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2013-2022)》(财税发[2013]97号文),为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对新时期推进税务现代化具有重要引领作用、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税务领军人才队伍,国家税务总局计划近期启动第六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培训方法。中国税务领军人才的培养采取集中培训、在职自学和实践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培训周期为4年。二、培养方向第六批国家税务领军人才选拔设置四个专业:综合管理(重点是税务系统党的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税务法制(分为三个方向:税收法治、综合税收管理和自然人税收管理)、税务信息管理、国际税务管理,共选派155人,其中税务系统140人,税务系统外15人,具体情况如下:综合管理专业选派税务系统人员30人,税法专业选派80人,其中pe 25人按照税收法治的方向,选择税务系统内人员和5名税务系统外人员;按照税务行政综合管理的方向,选择税务系统内人员20名;按照自然人税务管理的方向,选择税务系统内人员25名和税务系统外人员5名税务信息管理ajor选择税务系统20人,税务系统外5人,国际税务管理专业选择税务系统20人。三、选择条件(一)职位坚定,政治过硬,勤奋好学,爱岗敬业,勇于承担责任,工作业绩突出,发展创新意识强,组织协调能力强,实际工作能力强,分析研究能力强,发展潜力大,身体健康。(二)具有教育部认可的硕士以上学历、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英语六级以上水平。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不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的限制。(三)税务系统人员连续在税务系统工作三年(2016年1月1日前),非税务系统人员从事税务工作五年(2014年1月1日前)。(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税务系统人员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五)税务系统人员的行政级别应在部门级或以上,其中申请综合管理专业的人员应在副部门级或以上。(6)税务系统副厅级以上人员和非税务系统人员197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税务系统科级人员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可放宽197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7)税务系统外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从事涉税工作的科级以上人员、大型企业的税务和信息技术负责人、注册会计师、税务代理人等具有专业资格的涉税中介机构的中高级执业管理人员(前注册税务师)和法律专业资格(律师),以及在管理、法律、信息技术等涉税领域从事经济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以及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人员。有关说明,请参见《关于选聘人员有关事项的说明》国家税务主管(附件1)四、选拔程序根据候选人的考试成绩和综合情况,通过个人登记、推荐、笔试、素质与绩效考核、面试、考察等环节选拔出最佳候选人。税务系统内外人员应接受联合国IED考试、录取、培训,本次评选满分100分,其中推荐环节占5%,笔试环节占35%,质量与绩效考核环节占25%,面试环节占35%。(一)个人登记和选拔应通过网络进行。2019年2月25日17:00前,税务系统人员通过税务系统专用网络登录税务干部教育管理系统(http://100.16.91.243:8010/esenface(以下简称登记制度);非税务系统人员填写《第六批国家税务领导人选申请表》(附件2)并发送至swljrcxb2019@163.com报名。所有候选人必须如实填写个人资料。如果在后续审核中发现任何不真实的问题,其注册和培训资格将被取消。(二)资格审查和组织推荐确认1资格预审。2019年3月1日17:00前,税务系统人员登记资料必须经国家税务总局各司局综合办公室和税务局人事部门审查f省、区、市税务局通过登记制度,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非税务系统人员的登记必须经所在单位批准和批准。 2.资格审查。2019年3月15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将对所有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其中税务系统人员将由人事部门审查并在登记系统中确认;税务系统以外的人员将由教育中心和联邦储备银行进行审查通过个人注册邮件确认。审核后,国家税务总局将发布笔试通知,并公布参加笔试的考生名单。税务系统考生通过注册系统下载并打印自己的录取卡,税务系统以外的考生通过注册系统下载并打印自己的录取卡报考笔试时,税务系统会收到他们的准考证。 3.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资格审查后,2019年3月29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各司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应及时登录登记系统,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检查根据通过评审的人员的50%(四舍五入),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研究和确定,并在注册系统中进行确认。候选人一旦被组织推荐,将获得5分的推荐链接分数。 符合条件且未被税务系统组织推荐的候选人属于个人自推荐。笔试成绩在本专业所选考生数量范围内的考生个人自荐可额外获得3分。 4.质量和性能评估材料的应用。2019年3月29日前,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国税领导选拔质量和绩效材料清单》的要求,编制质量和绩效评估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附件3,以下简称《质量和性能资料清单》)并报送本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各司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或系统外相关单位)审核。报税系统中的候选人同步在登记系统中录入电子数据并提交审核。候选人单位应及时评估候选人的质量和表现(包括原件、复印件和电子数据)初审,核实无误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笔试初步安排在2019年4月1日和4月中旬在北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通知为准。笔试形式为计算机考试,包括综合知识、税务、英语等。笔试大纲为iss考生应在笔试前一天17:00前携带身份证、入学证、质量和绩效评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打印件和质量和绩效材料清单应在考试中心登记未经注册的人员不得参加笔试,质量、性能考核材料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回,复印件及质量、性能材料清单当场退回,作为质量、性能考核的依据评估。报考人因故不能按时参加笔试的,税务系统人员应书面报告国家税务人才培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办公室”)由国家税务总局各司局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和税务系统外人员在笔试前两天说明情况。笔试进行期间,由军队领导办公室组织审核,并在笔试结束后进行书面报告d根据国家税务领军人才选拔质量和绩效评价标准(附件5)对候选人的素质和绩效评价结果进行评价。(4)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素质与绩效考核结果、推荐成绩之和,将系统内外考生按申请专业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名单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通过发布通知,面试最初安排在2019年5月1日和5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按专业进行,结构化,百分制,主要关注组织领导、分析和jud应聘者必须在面试前一天17:00前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场进行面试登记。未登记者不得参加额外面试。如果date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税务系统人员应在笔试前两天,由国家税务总局各司局或各省、区、市税务局和税务系统外人员向领导办公室书面说明离子。(5)调查录取根据考生的推荐、笔试、素质与绩效考核、面试等情况,确定调查对象并发出调查通知,重点关注考生的德、能、勤、绩、正五个方面,确定录取对象根据调查结果出具登记通知书。五、联系方式:领导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联系人:陈晨,杜元,电话:010-61986695,61986666。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邮编:100053。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2月12日。内容来自网络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