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201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已经开始。虽然人们经常提到许多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问题,但经过仔细考虑后还是有点不清楚。例如,企业所得税是如何计算的?问我企业所得税是如何计算的,让我告诉你一句话:企业所得税的计算纯粹是一种典型的“两面派”。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为扣除非应纳税所得额、免税所得额、各项扣除额和以前年度允许弥补的亏损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请注意,这里的总收入、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各种扣减和弥补亏损的概念都是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但实际上,我们能否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方法计算收入?不可能!由于没有专门的企业所得税会计,也没有自己的会计制度,如何计算如此复杂的收入。因此,在实践中,我们只能借助现成会计,在核算出“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税收差额和税收优惠,从而调整税收中的“应纳税所得额”。现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就是根据这一思路设计的。收益表的第一部分主要形式是“利润总额”的会计核算,这是计算整个企业所得税的基础和起点。在此基础上,我们根据税法口径调整所得税差异、抵扣税差异和优惠税差异,计算纳税中的“应纳税所得额”。这种计算方法,我们也给它起了个好名字:间接计算法。谈论最终结算和付款,谈论这么多理论问题有什么用?这在三点上非常有用:第一,只有了解企业所得税是如何计算的,我们才能更深入地了解现有的年度申报制度,并知道如何调整税与会计之间的差异。其次,只有了解企业所得税的计算过程,我们的税务管理者才会意识到纳税人健全规范的会计核算意味着什么是税收征管,我们的管理重点在哪里,管理的基础在哪里。第三,只有了解企业所得税是如何计算的,我们才能在实践中找出哪些税差在最终结算时必须调整,哪些不需要调整。例如,企业于2016年12月以3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批原材料,该批原材料未在当年领用并投入生产,截至2017年5月31日尚未取得发票。在处理2016年最终结算时,该事项是否需要纳税调整?答案是:不需要纳税调整,因为它不包括在当期利润总额中。 。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