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设立这十个账户,企业的税收风险将被埋没
为加强税收征管,现行税收政策要求纳税人对某些具体涉税事项设立专门账户。这些账户中有些是针对所有纳税人的,有些是针对特定纳税人的,有些可以使用会计系统,有些需要单独设置。在实践中,许多单位对税务核算的重视程度超过了对会计科目、会计账簿和税务账户的重视程度,从而为企业自身埋下了税务风险。以下列出了根据税务管理要求必须设置的十个税务账户。1.所有纳税人应建立发票登记簿。《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建立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的同时,办理发票、发票收购书的变更、付款、注销手续。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和发票登记簿应保存5年。储存期满,应当报税务机关检查后销毁。2、加油站必须建立销售油品台帐。根据《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第7条规定,加油站必须建立加油站日销售油品台账登记制度。加油站应逐日登记台账,逐日或逐班填写,完整、详细记录当日或本班加油情况,月末汇总登记加油站油品月销售汇总表。台账按月装订成册,并按原始会计凭证的期限保存,供主管税务机关检查。3、房地产及在建房地产台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进项税分期扣除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13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建立房地产和在建房地产台账,记录和收取成本、费用,并保存税款抵扣凭证和进项税额抵扣备查。用于简单计税方法的房地产和在建房地产,免征增值税、集体福利税或个人消费税的税目,也应当记入纳税人的账户。4、房地产开发企业地价扣除账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主开发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第七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应当建立土地价款扣减登记账户,扣减的土地价款不得超过纳税人实际支付的土地价款。5.建设服务业预缴税金账户的设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暂行办法》的公告第十条《跨县(市、区)建设服务纳税人增值税征管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7号公告)规定,跨县(市、区)建设服务纳税人应建立自己的预缴税金账户,以区分不同的县(市、区)项目应将所有收入、支付的分包款项、扣除的分包款项、扣除的分包款项发票号、预缴税金及预缴税金的完税凭证号逐一登记,并保存备查。6.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及购置台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8号)规定企业应保存外购固定资产的发票、记账凭证等相关资料备查,并建立台帐,准确反映税法与会计的差异。7.研发费用台帐《财政部关于加强管理的若干意见》第2条《企业研发费用的财务管理》(财企[2007]194号)规定企业应当明确研发费用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并按照研发项目或承担研发任务的单位建立台账,对研发费用进行归集和核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通知《科技部关于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增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三条规定,对于享受额外扣除的研发费用,应根据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户,准确归集计算当年可增加和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的实际金额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可增可减的研发费用按不同的研发项目收取。8.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台账第5(2)条《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7号)依照前款规定,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应当建立专项管理账户。在征管软件修改前,主管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应当建立专项管理账户,动态掌握国家税务总局的年度退税、减税限额9.印花税应付凭证登记册《印花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如实提供并妥善保管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等有关纳税资料,统一建立、登记、保管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应纳税凭证的归档、领用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根据前款规定,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纳税凭证登记簿,或者未如实登记、保存完整的,当地税务机关可以核实纳税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业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发展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第2(5)条根据第款规定,能源消耗企业应从节能服务公司获得的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的资产应与企业的其他资产分开计算,并建立辅助账户或子账户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