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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企业”有什么区别!

  • 财税问答
  • 2021-02-24
  • 云小编
1、 商业案例:张三和李四投资成立了智慧培训公司,张三占51%,李四占49%。注册时,该企业类型被选为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利润总额为200万元。2019年,张三和李四计划分配利润。如何纳税?2、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的政策依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创收组织(以下简称企业)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法不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项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20%的比例税率征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总收入扣除各纳税年度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后,为投资者个人生产经营收入的余额,个人所得税比照《个人所得税法》中“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收入”的应税项目,按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第2条和第3条的规定,合伙企业的每个合伙人均为纳税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实行“税前分配”原则。3、 节税分析通过对上述案例和政策的分析,有限责任公司在实现利润后应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在按照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净利息分配股利和红利时,还应就股利和红利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即:智慧公司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00*25%=50万元;智慧公司税后净利润=2-50=150万元;分配税后净利润,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150*20%=30万元;张三、李四共缴纳税金80万元,税后收入120万元。假设:张三和李四注册的公司类型不是有限责任公司,而是合伙企业。那么,纳税有什么区别呢?通过对上述政策的分析,对于无法人资格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他们自己不纳税,只对营业收入,即投资者分享的利润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张三的个人所得税=200*51%*35%-6.55=29.15万元,李四的个人所得税=200*49%*35%-6.55=27.75万元,张三和李四共缴纳56.9万元,税后收入143.1万元。通过对上述两种不同的企业类型、税率差异和纳税形式的分析,不难发现,有限责任公司按企业纳税,合伙企业按自然人个人纳税,合伙企业按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换句话说,当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增加时,每个投资者获得的收入越少,适用税率越低。增加合伙人(如增加妻子和孩子作为合伙人)等于减轻税收负担。 。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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