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一名会计因开具发票并加盖公章而被罚款1万元!税务局已经明确表示,不能像这样开具发票
另一名会计因开具错误发票而被罚款。这一次,我们真的需要注意。许多雷区在开具发票时不能触及,重大家务劳动应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时进行,所有复印件应按照规定的期限、顺序和栏目一次性如实出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有非法所得,,他们将受到以下惩罚:(1) 如果一张发票应开不开,或者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一次性开具所有发票复印件,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总之,纳税人在开具发票时正确加盖发票专用章是非常重要的,那么纳税人如何在开具发票时正确加盖发票专用章呢o是否规范加盖发票专用章?编辑梳理了五种情况,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1、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代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什么区别?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或基本联加其他联组成,分为三联和六联。如果您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28条,应在发票单和发票扣减单上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如果您申请税务机关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11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应当在代其开具的专用发票备注栏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28条,应在发票单和发票扣减单上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因此,由开证企业在代开证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单和抵扣单备注栏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因此,自行开具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由开具企业开具,发票开具单位应在发票单和扣款单上加盖发票专用章。2、 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是否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普通增值税发票(折叠发票)由基本发票或基本发票加其他发票组成,分为两联五联。如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发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发票单上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如果您申请税务机关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当然,必须符合开具条件和范围),税务机关应在发票备注栏加盖税务机关发票专用章。三、 普通增值税发票是否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凭证)启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82号公告),增值税普通发票(凭证)分为两种规格:57mm×177.8mm、76mm×177.8mm,均为单体。由纳税人出具。由于发票为单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数量)时需加盖本单位发票专用章。四、 增值税电子发票是否需要发票专用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第3条: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出票人和受票人是否需要纸质发票,可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格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与税务机关监管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因此,电子发票可以由出票人开具,付款人打印,电子发票上相应位置有开票系统生成的电子签名(发票专用章),无需再加盖发票专用章。五、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否需要在发票单和扣款单上加盖发票专用章?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销售机动车(不含销售二手机动车),应当开具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计算机六页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发票单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扣款单和纳税申报单不得盖章。6、 发票加盖印花仍存在这些问题需要注意。1发票是否可以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答: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票应加盖发票专用章。2.发票加盖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可以吗?A:不需要,发票只需盖发票专用章即可。3.发票加盖发票专用章,但印章不清晰。我该怎么办?A:你可以在发票旁边加上清晰的印章,也可以作废或用红墨水写发票。4.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已作废。发票仍然有效吗?答:有效。5.发票未按要求加盖发票专用章会产生什么影响?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五条规定,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6.您想在发票的记账副本上盖章吗?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时,必须按编号顺序填写发票,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晰,一次打印全部副本,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副本和扣款副本上盖章发票专用章。“因此,记账复印件不需要盖章。7.发票专用章的名称与卖方名称不一致。发票有问题吗?a:不一定。如果是税务机关委托的征收税款的单位,则应在其开具的商户征收税款的普通发票上盖章加盖委托单位发票专用章。此时,发票专用章的名称与实际卖方(商户)的名称不一致是正常的。8.如何封存发票?A:代收款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加盖发票专用章,不需要税务机关开具发票专用章;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普通发票开具发票专用章。本文转载自中国税务问答新媒体智库和北京税务;请在重印时注明上述信息。 。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