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面试。请保留经常被问到的五个问题
在会计工作面试中,有时你必须回答面试官或老板提出的一些财务和税务问题。如果会计不能回答,面试成功的可能性很小。会计注意这五个问题:1。员工住房补贴能否计入工资总额并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公告,纳入企业职工工资薪金制度并与工资薪金一并发放的福利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扣除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用的通知》的规定,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费用,按规定税前扣除。不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福利补贴,作为规定的职工福利费用,按规定限额计算税前扣除。因此,企业发放的住房补贴与工资、薪金可作为工资、薪金费用,税前扣除;如果单独支付,则视为员工福利,并按照规定的税前扣除限额计算。2.哪些发票需要税务分类代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发票)时,货物和服务的税务分类代码对应的缩写将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列中的发票面“货物或应税服务、服务名称”或“项目”上。3、外购礼品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用于交易、招待的外购礼品,按照规定的业务招待费用限额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无发票的,全额增加应纳税所得额。用于通讯、娱乐的外购礼品不扣除增值税。建议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经认证或审核后转出。无法取得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免费赠送生产的货物,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或者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购买视同销售的货物,作为增值税。4、企业将房地产无偿转让给关联企业是否属于赠与,是否免征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例》第二条所称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和收入,是指以销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它不包括通过继承或赠与免费转让房地产。本细则所称赠与,是指下列情形:(一)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产权、土地使用权交给其直系亲属或者直接承担赡养义务的人。(2) 如果房产所有人和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的非营利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教育、民政、其他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因此,如果企业将房产转让给其附属机构企业无偿赠送,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5.一般纳税人可以核实是否存在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设置会计帐簿;(2) (三)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置会计帐簿的;(三)擅自销毁会计帐簿或者拒绝提供纳税资料的;(4) 虽有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数据、收入凭证、费用凭证不齐全,难以查帐的;(五)因纳税义务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后仍不申报的;(6) 申报税基明显偏低,没有正当理由。这些措施不适用于特殊行业、特殊类型和一定规模以上纳税人。内容来自网络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