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税前扣除员工教育经费等问题!
4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启动另外七项减税措施,支持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其中一项重要措施是统一普通企业和高科技企业员工教育基金的税前扣除限额,从2.5%降至8%。随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支出中不超过工资总额8%的部分,允许在必要时扣除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超出部分允许结转并在以后纳税年度扣除。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职工教育支出的计算基数为,职工教育支出的计算基数为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总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的工资、薪金总额必须为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费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扣除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明确规定,“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国家制定的工资制度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不包括企业职工福利、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国有企业的工资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限额;超出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特别扣除政策1《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的员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计算并在计算中扣除《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65号)按实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动漫企业,可申请享受现行国家所得税优惠政策,鼓励发展软件产业的发展。即员工培训费在按实际金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3《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29号公告):核电企业培训核电厂操作人员的培训费用,可作为企业发电成本税前扣除。4.《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飞行员培训费、飞行培训费、机组培训费、,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空中警卫培训费和其他航空服务培训费,可以按照《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作为航空企业的运输费用税前扣除。 。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