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新闻播出了如何在9月份提前支付10月份应付工资的个人所得税
事实上,为了营造节日气氛,让员工庆祝节日,许多企业在9月底提前支付了本应在10月份支付的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部[1994]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最后一个工作日付款。根据现行个人所得法及有关规定,在正常情况下,个人在一个月内多次实际取得工资、薪金的,应当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结合实际情况,让纳税人享受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红利,减少纳税,促进国内消费,这将对刺激内需,应对美国的贸易摩擦起到积极作用。这种情况确实存在,预付工资属于2018年10月应支付的工资。在正常情况下,工资不应该在10月份支付,因为你已经提前支付了。基本费用可扣除5000元,适用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