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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税问答
  • 2021-03-11
  • 云小编
请注意,税前扣除凭证和发票不是一回事。你不能在任何时候简单地把它们等同起来!要点①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支出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的,其支出以发票为税前扣除凭证,包括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开具的发票。但是,如果另一方是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从事零星小企业经营的个人,则支出以税务机关出具的发票或收款凭证和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包含收款单位的相关名称、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支出项目以及收款金额。综上所述,即使是增值税应税项目,如果对方是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零星小生意的个人,企业也可以无发票入帐。政策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八条税前扣除凭证按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内部凭证是指企业制作的成本、费用、损失等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在进行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和个人取得的证明其费用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务票据、纳税凭证、收款凭证等,第九条企业在中国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税务机关按规定开具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另一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实体或从事零星小企业经营的个人。支出由税务机关的发票或收款凭证和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进行。收据应包括应收账款名称、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散户的判断标准是从事应税项目业务的个人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国家税务总局对开具税目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第十条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以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对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如果对方是个人,则应使用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虽然企业在中国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但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发票,发票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政策21。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国家机关以外的纳税人、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农村流动小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应当依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农村流动小贩外,还应当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实施细则和本办法。 。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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