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必须了解跨地区涉税事项!
我相信,当许多小型合作伙伴听到跨地区税务相关事宜时,他们都处于恍惚状态。事实上,这并不可怕。今天,小编为大家梳理了跨地区涉税事宜的知识点。天气绝对干燥!赶快学习!01.什么是跨区域税务相关事项?跨地区涉税事项,是指企业需要在其他县(市、区)经营。值得一提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稽查管理制度的通知》(财税发[2017]103号)自2017年10月30日起实施一个月。根据新文件规定,纳税人在跨区域经营前不出具相关证明,而是填写并提交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将“境外经营活动税务管理”改为“跨地区涉税事项报检管理”;取消跨地区涉税事项报检管理的固定有效期,税务机关不再按180天设置报检管理的固定有效期,而是以跨地区业务合同的执行期为有效期;实现跨区域涉税事项的电子化管理信息。02.处理跨地区税务事宜需要携带哪些材料?(1) 跨地区涉税事项报告(凭原营业执照出具)跨地区涉税事项报告表(原件)(二)跨地区涉税事项检查申请(原境外港口纳税人营业地检查登记申请)提交税务登记证(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三)跨地区涉税事项反馈(境外经营活动申报原件)跨地区涉税事项报告表(1份)PS: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加盖公章!03.其他注意事项(I)跨地区税务相关事项报告表必须由IRS发布吗?你可以在线填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地区涉税事项报检管理制度的通知》(财税发[2017]103号),暂时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不再核发《境外经营活动税务管理证》,但目前我局已开发了网上申报功能,可将跨地区涉税事项向机构所在地国家税务机关填报。只要满足网上办税条件,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办税系统独立填写跨地区涉税事项报告表。(2) 在企业所在地出具报告表之后,您是否需要在30天内到营业地申请检查?答:不需要。检查项目由申请调整为当然检查。纳税人首次从事涉税业务时,税务机关应申请检查并进行登记当然。因此,无需担心由于未能在30天内到作业地申请检查而导致《外国管制证书》失效。此外,苏税发[2017]103号文取消了《跨地区涉税事项稽查管理申请书》的固定有效期,以跨地区商务合同执行期为有效期。如合同延期,纳税人可向营业地或机构所在地国家税务机关办理延期报检管理有效期手续。(3) 项目结束时,经当地税务机关反馈后,是否需要返回当地税务机关进行核实?答:否。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纳税人应向当地税务机关和当地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及其他涉税事项,并在ll在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交的《地方涉税事项反馈表》中,营业地完成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后,系统自动将营业地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信息传送至纳税人登记地,并自动完成付款和取消。如果纳税人的跨区域业务活动因网络不足而完成,可以通过“跨区域涉税事项检查、登记、注销”手工取消检查信息。因此,您只需在运营地完成跨地区涉税事项的反馈! 。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