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金额”等于“收入”?关于个人所得税的三个误区需要澄清~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纳税人对个人所得税一直高度重视。在咨询纳税人的过程中,小编发现纳税人对个人所得税的一些问题仍然存在误解。今天,小编将和你谈谈其中的三个。01.将“收入”等同于“收入”。例1:2019年7月,个人居民李某从a公司取得劳动报酬收入21000元。那么,作为扣缴义务人,a公司在扣缴李的个人所得税时选择20%的扣缴率还是30%的扣缴率?在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表二的实践中(适用于居民个人劳动报酬收入的预扣和预扣),许多财务人员首先选择了30%的预扣税率,因为李的2.1万元劳动报酬收入已经超过了2万元。这种观点的错误理由是他将“收入”等同于“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个人所得税法征管衔接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56号公告)第1条第(2)项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代扣代缴根据支付给居民个人的劳动报酬、稿件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不时或每月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代扣代缴、预付方式为:劳动报酬收入、稿酬收入、版税收入为收入减去费用后的余额。其中,薪酬收入按70%计算。费用扣除:劳动报酬、稿酬、版税收入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按800元计算扣除费用;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应税所得:劳务报酬、稿件报酬、版税所得。每项收入的金额应为代扣代缴的应纳税所得额。劳动报酬收入适用20%-40%的超额累进预扣税率,稿件报酬和版税收入适用20%的比例预扣税率。劳动报酬所得应预缴税金=应预缴税金×预缴税率-速算扣除额、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预缴税金=应预缴税金×20%在这种情况下,李的劳动报酬收入为21000元,计算确认收入为21000*(1-20%)=16800元。<20000元,因此,应适用20%的预扣率。02、将半年奖按全年一次性奖金处理例2:2019年7月,甲公司向单位在职员工发放了半年奖,在个税处理方面,甲公司财务人员认为,根据规定,在2021年12月31日前,全年一次性奖金可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因此,公司发放的半年奖也可以参照全年一次性的税务处理。那么,财务人员的观点对吗?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20000元,因此,应适用20%的预扣率。02、将半年奖按全年一次性奖金处理例2:2019年7月,甲公司向单位在职员工发放了半年奖,在个税处理方面,甲公司财务人员认为,根据规定,在2021年12月31日前,全年一次性奖金可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因此,公司发放的半年奖也可以参照全年一次性的税务处理。那么,财务人员的观点对吗?根据《财政部>《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二条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的收入,不予征税:。独生子女补贴;(二)在实施公务员工资制度和家庭成员副食补贴时,不计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和津贴差额;3.幼儿津贴;4.差旅费和伙食津贴。特别提醒的是,财税字[1995]82号)文件规定,非应税伙食补贴是指根据财政部门规定的实际缺餐次数,按照规定标准领取的伙食补贴,如果个人在城市和郊区出差,不能在工作单位工作或回来吃饭,并且确实需要外出就餐。部分单位以晚餐补贴的名义给予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 。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