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在相关出版物进口商更名后继续享受“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的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根据“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的进口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经与有关部门达成协议,公司已改制更名为中国经济图书进出口有限公司。,自2019年4月14日至2020年8月7日,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可根据财政部通知继续享受进口税收政策,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的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海关总署〔2016〕70号)。
原地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77/c5159783/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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