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财税知识 > 财税问答

疫情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国家税务总局刚刚通知!

  • 财税问答
  • 2021-02-08
  • 云小编
这三个部门刚刚创造了文明!为预防和控制新冠病毒感染,进口材料免税政策!01刚刚决定!用于预防和控制捐赠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财政部、财政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将根据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和海关总署2020年第六号公告。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进口物资慈善捐赠豁免暂行规定》(公告2015年第102号)等相关规定,由外国捐赠者无偿捐赠给受赠人,用于预防和控制新冠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以下简称疫情)进口物资可免征进口税。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将于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实施更加优惠的进口税收政策。现公告如下:一,。在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内,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暂行办法,对捐赠用于防疫控制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1) 进口物资增加试剂、消毒用品、防护用品、救护车、防疫车、消毒车、应急指挥车(2)免税范围扩大。国内有关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和来华或者来华的外国公民直接从境外或者海关特殊监管地区进口、捐赠;国内加工贸易企业捐款。捐赠物资应直接用于防疫,并符合上述第(1)项或《慈善捐赠物资进口免税暂行办法》规定。   (3) 受赠人应当增加到省民政厅或者其指定的单位。省民政厅应当将指定单位名单函告当地海关、省税务厅。中国中国中国红十字会、全国妇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慈善总会、中国市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或中国癌症基金会等作为捐赠对象。2、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直接用于防疫控制的进口物资免征关税。进口物资应符合上述第一条第(一)项或《慈善捐赠物资进口免税暂行办法》的规定。省财政厅(局)会同省卫生主管部门确定进口单位清单和进口物资清单,并函告当地海关和省税务厅。三、 本公告项下的免税进口物资,已收取的免税款予以退还。其中,进口材料已纳税且未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预防和控制新冠病毒感染肺炎进口材料增值税进项未扣除证明》(见附件)的税务证明可以退税,向海关申请退还征收的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已申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仅向海关申请退还已征收的进口关税和进口消费税。相关进口单位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向海关办理退税手续。四、 本公告项下免税进口物资,根据或参照海关总署2020年第17号公告,先登记放行,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附件:新冠病毒感染的传染病防控不扣除。财政部和海关总署的税收政策2020年2月1日02是最新的政策附件。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将出台哪些税收优惠政策,我们拭目以待。这项政策应该已经出台。 。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

  • 关注微信

猜你喜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