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有三个容易出错的地方!
易出错点1:由于2019年银行贷款,企业当年实际向ABC支付了400万元贷款利息,并取得了合规文件。借方:财务费用-利息费用400万元;信用:银行存款400万元。请问:2019年最终结算时,这样填写银行贷款利息费用是否正确?答复:以上信息是错误的。参考: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2019版)及填报说明:第18行“(六)利息支出):第1栏“账户金额”填报纳税人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发行永续债券的利息支出,不在本行列支。第2栏“税额”填写根据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利息费用金额。如果第1列≥ 第2栏,填写第3栏“增加金额”第1-2栏中的金额。如果第1栏<第2栏,填写第4栏“减少金额”第1-2栏金额的绝对值。易出错点2 a在B公司投资700万元(假设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计算),占80%。2018年,B公司实现税后利润400万元。B公司股东会决定于2019年6月20日公告利润分配125万元,a公司应返还投资收益100万元。收入于2020年3月5日收到。2019年6月,股利公告:借方:应收股利100万元;贷记:投资收益100万元问:2019年最终结算时,这样填写投资收益是否正确?答复:以上信息是错误的。1、会计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将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2、税收规定:按照被投资单位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3.与上述规定相比,投资收益在会计和税法中的确认时间相同,不存在税收差异。因此,最终结算不需要填写a105030和a105000。4.由于税法对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给予免税待遇,因此只需填写a107011和a107010申报表即可反映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参考: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本表反映了因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而需要纳税调整的项目和金额。根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报告会计处理情况,投资收益的税收准备和税收调整。如果持有期间有投资收益,且根据税收规定减税或免税(如国债利息收入等),本表不作调整。投资项目处置按税收规定确认为亏损的,本表不予调整,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中进行纳税调整。易出错点3:由于2019年社会保障费逾期支付,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社会保障滞纳金1万元。借方:营业外费用-滞纳金10000元;信用:银行存款10000元。请问:2019年结算时,1万元社保滞纳金是否正确?答复:以上信息是错误的。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缴,并自欠款之日起每天处以0.05%的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所欠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下列费用:(三)滞纳金;社会保障滞纳金不属于税收滞纳金,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障滞纳金可以税前扣除。根据上述规定,不能税前扣除的滞纳金仅限于税款滞纳金,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障滞纳金可以税前扣除。 内容来自网络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