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财税知识 > 财税问答

案例提示:吃喝不征税,赠送也不征税!

  • 财税问答
  • 2021-02-15
  • 云小编
案例1:我公司今天购买了2瓶白酒,并开具了增值税总发票,金额为1000元。就在今天中午,商务客户前来款待和喝酒。借方:管理费-业务招待费1000元贷方:银行存款:1000元提示:不涉及增值税视同销售,不存在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案例二,我公司今天购买了2瓶白酒,并取得了增值税总发票,金额为1000元。就在今天中午,一位商业客户来把它作为礼物送给刘总。借款:白酒1000元借款:银行管理:1000元银行管理:营业费用,业务招待费1030元借款:主营业务收入白酒1000元应纳税款-应纳增值税30元结转:借款:主营业务成本-白酒1000元借款:库存商品-白酒1000元扣税:借款:额外营业费用。税金200元贷款:应纳税额-个人所得税200元提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按意外收入代扣20%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参考1。货物的增值税被视为销售额。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列举了八项法案。企业只需根据认定销售额的多少就座,就可以确定是否缴纳增值税:(1)将货物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2) 代销商品;(3) 纳税人有两个以上机构并统一核算的,应当将货物从一个机构转移到其他机构进行销售,但相关机构位于同一县(市)的除外;(4) 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使用自产或委托生产的货物;(5) 将自产、委托商品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6) 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供自产、委托、收购的投资性商品;(7) 将自己生产、加工或购买的商品分销给股东或投资者;(8) 自产、委托加工、外购的商品,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免费赠送。2、国税函2008年第828号文列示了视为出售的情形,即企业将资产转让给他人的下列情形,由于资产所有权发生变化,不属于资产内部处置,收入应视为出售,并按照规定确定。(1) 用于营销或销售;(2) 用于社交;(3) 员工奖励或福利;(4) 分配股利;(5) 对外捐赠;(6) 用于改变资产所有权的其他目的。3、《关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适用于个人所得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三、在商业宣传、广告等活动中,企业随机赠送单位外个人礼品(含网上红包,下同),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等活动中赠送单位外个人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意外收入”处理,除消费券、代金券、代金券、优惠券等企业给予价格折扣或补贴的礼品外,项目应计缴个人所得税。前款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赠送促销、展览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的规定计算。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赠送促销展示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三、企业赠送礼品为自产产品(服务)的,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购买商品(服务)的,按照实际购买商品(服务)的价格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内容来自网络排序

  • 关注微信

猜你喜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