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帐户发送给读者。据说公司有一笔费用(当然,它是默认发生的),然后发票就不能收回了。不收回是什么意思?可能有很多原因。发票可以在2020开具,但不能在财政年度结束之前获得(例如,商务旅行者不回来等),或者发票可以不发到2021。
.简言之,发票不能在财政年度结束结算前到达。
读者问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事实上,这很容易处理。每个学习会计的人都知道,我们的会计是权责发生制。当期收到、发生或应付的所有费用,无论是已收到还是已支付,均视为当期收入和费用;相反,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在当期收到或支付,也不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处理。权责发生制是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的要求。它解决了收入和费用何时以及确认多少的问题。
如果业务已经发生,并且属于本期应承担的费用,我们应将其计入本期。如果读者提到的费用属于2020年期间,则应在结算前计入2020年。这不一定与发票是否到达或能否获得发票有关。发票在会计上只是一种原始凭证。
事实上,我们为什么这么在乎是否能拿到发票?当然,一方面,会计强调准确性、及时性、真实性和合理性,发票作为原始凭证,能够证明业务的真实性。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即税法中的票控税已经深深扎根于人们的心中,影响了许多人的会计思想。
在税法中,主要指企业所得税。
在您的会计核算中,包含此费用并不意味着我们的企业所得税应确认您的费用。如果未确认企业所得税,您不能在税前扣除,您必须多付25%的企业所得税。有一件非常重要且需要确认的事情是税前扣除凭证,发票是最重要的税前扣除凭证,对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内的,您需要获得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没有发票,你不能扣除。这确实是税收和会计之间的区别。结果,许多人的会计观念发生了变化。没有发票,我就不能入帐。没有发票,我就不能入帐。直到那时我才有了读者的问题。发票没有回来。我不知道如何处理它们如果我们找到原因,我们将再次回到业务本身,我们自然会知道如何处理它。微信搜索焦点:二哥税念 1. 属于当期的费用,即使未取得发票,也应当及时核算,计入当期。借方:费用信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 2. 至于所得税的扣除,由于费用包含在2020年,但没有发票,所以绝对不允许扣除所得税。但是,为了平衡税法中的这一差异,规定可以在2020年最终结算前获得发票,并允许扣除。那么问题很简单。您的账户在2020年,您在2020年最终结算前已获得发票(无论发票是2020年还是2021年开具的),您可以在2020年直接将发票附在凭证上。在最终结算期间允许扣除,无需纳税调整。
这件事已经完成了。
然后第二个兄弟会延长它。
如果你在下一年的最终结算前没有收到发票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先增加纳税额,也就是说,企业所得税暂时不会确认您的费用。你应该先增加应纳税所得额,然后再就该项费用纳税。那又怎么样?那并不意味着你永远不能扣除这笔费用。您可以再次获得发票,并允许您补足扣除额。所谓追溯扣除是指让您回到费用期间,调整纳税申报表并扣除当期费用。当然,这种追溯扣减是有时间限制的。现在是五年。但说实话,我很少补上这个推论。比较和调整申报单太麻烦了。如果金额较小,很多人在取得发票的当期直接进行减税和调整。因此,得出结论。费用应按权责发生制入账。发票可在最终结算前获得,无需纳税调整。税收调整不能先进行。如果以后无法获得发票,则不会对其进行处理,发票将在以后获得。理论上是从补充调整申报单中扣除的,实践中基本上是在取得发票的当期采用调税减税的方式(当然,个别税务局必须严格跟踪调整并遵守其规定)。
以上这些都不是什么新鲜事。每年都有人这样说。
第二个哥哥将谈论一个日常生活中更常见的问题。
就是说,我不知道成本。直到第二年我才知道费用。在前一个案例中,第二个兄弟知道成本,因此账目已结清,发票未送达。现在我根本不知道成本。当然,发票没有到。当然,我没有把它记入帐户。当发票到达时,我必须知道费用。事实上,这种情况非常普遍。它通常与前一年和下一年的发票一起报销。事实上,情况就是这样。这个怎么样?事实上,这个理论也很简单,前面提到了权责发生制。您仍应输入上一年,但上一年已结算。我怎样才能进去?这里我们使用前几年的损益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未使用)。
通常,我们的条目是 借方:费用 信贷:银行存款由于本期损益不受影响,采用权责发生制,因此我们将涉及损益的科目改为上一年度的损益调整,如下所示。借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信用证:银行存款这样,2021的利润不会受到影响。虽然进入2021,不会影响利润在2021,因为前一年的损益调整不包括在损益表中,直接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企业所得税呢?当然,它也将在2020年的最终解决方案中处理。如果已结算,则调整申报表并将此费用添加到要扣除的期间。如果没有声明,将直接包括在内。事实上,理论上就是这样。不过,您也可以看到,在未来,上一年度的损益调整之后,将对申报表进行调整。事实上,听它是很麻烦的。有时,调整性价比需要很多麻烦。此外,许多上市公司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不得更改期初余额。因此,在实践中,许多这种情况在当前时期很容易处理。当然,作为一家正规公司,你自己的内部控制应该仍然存在。例如,如果发票滞后,您应首先在年底前及时通知报销和分录。第二,缓冲期最多设定在明年1月。我认为在一个月内处理这种跨期发票是合理的。但是,如果您在一年中的每个月都有上一年的费用处理,或者甚至在年底有上一年的发票,这是不合适的。至少我不得不怀疑你的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更不用说税务方面对你支出的真实性和及时性的怀疑了。最后,第二个兄弟总结了一个图表,发票跨期间获取的处理思路更加清晰。
内容来自网络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