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财税知识 > 财税问答

分析:偷税罪必须被动地依靠税务机关的转移吗?

  • 财税问答
  • 2021-02-04
  • 云小编

法律没有也不能限制司法机关打击犯罪。

1. 刑法:

第一条为了惩治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中国打击犯罪的具体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打击一切犯罪行为,以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切实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保证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2.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人民检察院负责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起诉、批准逮捕、侦查和公诉。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其他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2、税务机关在惩治犯罪方面处于从属和合作地位。

1.税务管理法:

”第77条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有本法第63、65、66、67和71条所列行为之一,涉嫌犯罪,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税务人员徇私舞弊,依法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移送。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730号):

”第三条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数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根据刑法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涉嫌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经济犯罪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必须依照本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知识产权领域的违法案件,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收集的证据和案件事实,认为有合理犯罪嫌疑,需要公安机关采取措施进一步取证,判断是否符合刑事立案起诉标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

3、《司法机关惩治犯罪法》的具体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届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应当按照其管辖范围依法发现并立案。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告的权利和义务。“

被害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举报或指控其犯罪事实或侵犯其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的嫌疑人。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举报、控告、举报。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移交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举报人、原告、举报人;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但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交主管机关。

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的规定。“

4、法律没有规定必须被动地依靠税务机关的转移。

1、刑法修正案(七)(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三.《刑法》第201条修正为:

纳税人以欺骗、隐瞒手段逃税,虚报或者不申报,逃税数额较大,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罚款;数额巨大,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方式代扣代缴、代收的税款,不缴纳或者少缴,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前两款行为多次未经处理的,按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的,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书后,补缴应纳税款和滞纳金,并受到行政处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已经犯罪的除外五年内被税务机关处以逃税处罚或者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起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57条

[逃税案(刑法第201条)]凡偷税漏税,涉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案起诉:

(1) 纳税人作出虚假的报税表或未申报、偷税漏税,金额在5万元以上,占各税种应纳税额总额10%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书,未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

(二)因偷税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五年内被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偷税金额在五万元以上,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纳税人;

(3) 扣缴义务人以欺骗、隐瞒的手段,不缴纳或者少缴代扣、代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纳税人向公安机关立案后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刑事责任追究。“

V.结论

”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书后,补缴应纳税款和滞纳金,(二)税务机关移送的案件,税务机关可以提供证据证明。

3. 提交和调查逃税罪有许多理由:

(1)由税务机关转让。

(2) 由司法机关主动发现。

(3) 报告

(4) 报告

(5) 投降

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

  • 关注微信

猜你喜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