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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经营者家庭的营业额需要确定多少?今天统一回复!

  • 财税问答
  • 2021-02-10
  • 云小编
国家政策越来越好,个体经营者越来越多。今天,我整理了关于个体户开户的会计常识。如果它对你有用,别忘了转发给其他自雇朋友!(1) 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使用、保管帐簿、凭证,按照合法有效的凭证记帐。同时,税务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已有的建账成果,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账簿,正确核算,如实申报纳税。(2) 个体工商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开立复式账户:(一)注册资本20万元以上的。(2) 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月销售额(业务)4万元以上;增值税纳税人从事商品生产的月销售额在6万元以上;增值税纳税人从事批发、零售月销售额在8万元以上的商品。(3)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立简易账户,并积极创造设立复式账户的条件:(一)有登记在册的资金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2) 纳税人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或营业税纳税人的月销售额(业务)为15000元至40000元;增值税纳税人从事商品生产的月销售额为3万元至6万元;增值税纳税人从事批发、零售商品,月销售额在4万元至8万元之间。(3) (四)纳税人的上述月销售额,是指上一纳税年度个体工商户的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新建个体工商户为当年经营期预计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不符合上述会计准则的个体工商户,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办理购销登记或者使用税控设备。符合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和本办法规定的建账条件,选择设立复式或者简易账户,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会计方法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符合开户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承担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置帐簿、办理账户,不得擅自伪造、变造、毁损帐簿、会计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设立复式账户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和日记账,进行财务核算,如实记录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支出等财务核算的规定,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算办法(试行)》执行。设立简易账户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营业收入账户、营业费用账户、商品(材料)采购账户、存货商品(材料)库存表和利润表,以收入和支出的形式记录和反映生产经营状况,并进行简单核算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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