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是什么?
最近,很多纳税人都在问,工资、工资收入和劳动报酬之间有什么区别?“临时工”的工资应该包括在工资或劳动报酬中吗?今天的小编会教你清楚区分~1、工资收入和劳动报酬收入:什么是工资收入?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和其他与就业或就业有关的收入。什么是劳动报酬收入?个人劳务收入包括设计、装修、安装、制图、实验室检测、检测、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课、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等收入,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理服务和其他劳务。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2。如何确定是否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个人劳动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任职和就业取得的报酬;劳动报酬收入是指独立从事各种技能和提供各种服务的个人获得的报酬。与本单位有工资、人事关系的人员因工作取得的报酬,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税项目;为其他单位(与用人单位无关)临时工作取得的报酬,不属于税法所称的“就业”,应当作为“劳动报酬所得”的应税项目。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表演者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385号)例如:出租车运营商为出租车司机承包或租赁单车,出租车司机从客运和货运业务中获得的收入计算为“工资收入”项目税。在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培训等形式为营销业绩突出的员工组织旅游活动,等个人旅游费用实施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证券等),按照发生的费用金额计入营销人员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按企业部门职工“工资薪金”收入项目征收。非职工按“劳动报酬”税收入计征。3.退休人员是否继续在其他单位工作,应如何判断?离退休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含一年)(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佣关系;2、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的员工,仍享有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3、员工享有与本单位其他正式员工同等的福利、培训等待遇;4、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员工的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就业定义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7号)内容来自在线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