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摸清家族背景,严格转让,财政部夯实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管理
.在不久的将来,财政部先后发布了《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关于规范产权交易机构开展国有金融资本产权交易管理的暂行规定》金融企业(以下简称《规定》)两个文件对完善产权登记管理制度,摸清国有金融资本背景,加强产权转让管理,促进国有金融资产有序转移。
该计划规定,从2020年10月底到2021年4月底,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专项工作。按照“全覆盖、全登记”的原则,占用和使用国有金融资本的金融机构将纳入登记制度,包括三类:一是,中央国有金融机构和地方国有金融机构(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经营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性国有企业集团),注册标准为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各级境内外机构及上述机构投资参与的机构。二是依托国家权力和信贷支持建立的金融基础设施机构,注册标准为各级实际控制人机构和上述机构投资参与的机构。由财务管理部门管理的第三方机构,包括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和各类机构。凡从事金融业务的一级单位,一级单位及其下属机构均纳入产权登记范围,上述机构投资参与的机构也纳入产权登记范围。
计划规定,在上述登记范围内,公司企业应当按照公司成立以来国有金融资本的出资额进行登记;未完成公司制改革的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按照资产和验资结果登记国家享有的资本;金融基础设施机构依托国家权力和信贷支持形成的资本和权益,根据资产和验资结果登记为国家资本;财务管理部门所属机构应当根据资产和验资结果登记簿,对国家享有的资本和权益进行登记。
《规定》以产权交易机构为重点,开展金融企业的国有产权交易业务,规定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具备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或者确认的基本条件。产权交易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交易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防止国有金融资产流失。一是对交易各方的产权登记证、经济行为文件和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确保交易标的物权属清晰,交易行为合法。二是负责信息披露的规范化,确保交易挂牌、退市等相关信息真实可靠,能够在公开信息披露平台上进行永久性核查。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互联互通,实时提交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第四,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报告上一季度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发展情况。五是完善档案管理机制,对涉及交易的所有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备查。产权交易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商业秘密,不得披露与意向受让人竞价等信息,不得参与串通交易。财政部门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损害国有金融出资人权益的行为。
.扩展阅读:
财政部部署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专项工作,财政部规范金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管理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债券工作的意见》 。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