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审计问题整改报告再次向省人大提交了"满意"答复"。
11月24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2019年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整改监督明显加强;审计机关应当严格履行监督职责,跟踪督促整改,不得放松;省级主管部门主动牵头整改,督促各责任单位克服疫情困难,采取有效措施。问题整改成效显著,问题整改及时率达94.59%,整改率连续四年超过90%。在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满意度测评中,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报告连续第五次获得“满意”测评结果。今年的审计整改工作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层部署,整改工作继续加强。省委书记英勇、省长王晓东等领导多次批示,要求地方政府和部门及时整改。省人大开展整改专项询问、专项调查、整改报告满意度评估等监督方式,推动问题整改。省政府专门部署了整改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了整改分工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二是各地各部门的压实责任和整改动力不断增强。全省各部门深刻认识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统一标准和表格,落实“责任制+清单制”,建立整改台账,颠倒整改进度,密切关注每一项,逐项核对、取消编号。省级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行业监督职能,联合督促整改,推动大部分问题及时整改。
三是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把联合整改有机地凝聚起来。省审计厅、省纪委、省监察机关、省委监察办联合制定了《加强省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的暂行办法》,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审计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转移问题线索,形成监督衔接机制的意见"。
四是深化审计结果应用,突出整改效果。各地区、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注意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完善和严格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长效机制,努力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做到"治病"与"防病"并举。今年以来,省政府、省级部门和有关地方党委、政府根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完善了393项地方性法规或行业管理办法,以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政策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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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阅读:四川省审计厅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报告,杨小河不再担任河北省审计厅厅长《关于建立吉林省审计厅与财政厅对接协商机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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