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9日,财政部批准发布了三项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标准,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标准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以下简称《相关质量管理标准》)。
提供优质的审计服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第一条生命线,是会计师事务所生存和发展、树立市场声誉的基础。为了回应包括审计行业监管机构在内的社会各界对审计质量的关注,顺应经济、社会和信息技术发展对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提出的新要求和新挑战,提高质量管理能力,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针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借鉴相关国际质量管理标准的最新成果,已制定(修订)相关质量管理标准,并报财政部批准发布。
相关质量管理标准的制定(修订)遵循以下一般原则和理念:
一是坚持维护公共利益的宗旨。相关的质量管理标准一般强调会计师事务所应通过持续和高质量的业务执行服务于公共利益。质量管理体系的目的是为会计师事务所持续、高质量地执行业务提供支持。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实施和运行为会计师事务所维护公共利益提供了良好的起点。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将相关质量管理标准的要求落实到位,就能有效地达到维护公众利益的目的。
第二,它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有关质量管理标准特别注重将国际标准的先进成果与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实践相结合,对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有效的解决方案。例如,针对我国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关质量管理标准明确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并严格实施完善的一体化管理机制,实现人,财,事,,技术标准和信息管理,例如,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的轮换“流于形式”。相关质量管理标准明确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和完善合伙人轮换机制,明确轮换要求,确保实质性轮换,通过建立合作伙伴服务年限清单等实时监控轮换。第三,坚持原则和规则的有机结合。质量管理相关标准首先从目标、总体思路和构成要素等方面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管理体系做出了原则性规定,为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实施和运行提供了思维框架。在此基础上,对具体方面也作了详细规定,为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实际实施提供具体指导。例如,在会计师事务所的治理和领导方面,它不仅规定了领导层的设置原则,而且还提供了具体角色和责任的示例。又如,在项目质量审查人员的资格要求方面,不仅规定了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的原则,还规定了项目质量审查人员应满足的条件和审查的具体内容。第四,与国际准则保持持续、全面和动态的一致。质量管理相关标准涵盖国际质量管理相关标准的所有要求和内容。大部分条款符合国际标准。虽然有些规定与国际标准略有不同,但它们是针对国际标准中的原则在中国的具体应用,将国际标准的精神与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是有益的。
与质量管理相关的标准有三项,即《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标准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标准第5102号——项目质量审查》,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财务报表审计质量管理》。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标准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规定了如何在整个会计师事务所层面上管理业务质量。本标准要求企业采用新的风险导向的质量管理方法,运用内部控制理论,建立、完善并有效运行全企业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详细规定了该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公司领导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具体职责。
不参与项目实施的合作伙伴对重要项目进行独立审查是公司质量管理的有力措施。这种独立评审称为项目质量评审。《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标准第5102号——项目质量审查》对此作了详细规定。本标准明确了项目质量审核的目标和定位,对项目质量审核人员的专业技能、权威性和客观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对项目质量审核人员的具体审核工作和工作底稿要求作了详细规定。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财务报表审计质量管理》规定了如何在项目团队层面管理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质量。本标准着眼于强化和细化项目合作伙伴在审计业务质量管理中的责任,要求项目合作伙伴全面参与整个审计过程,并对其对项目组成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审核做出了详细规定。
为确保相关质量管理标准的顺利实施,采取分批分步实施的方案,即:,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适合本所的质量管理体系,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运作,并在运作一年内对该体系的运作情况进行评估;不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将上述实施日期推迟一年,即自2024年1月1日起设立并完成适合该事务所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应建立并投入运行,并在一年内对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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