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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业协会修订首批重点新材料保险示范条款

  • 财税问答
  • 2021-01-23
  • 云小编

.原标题:中国保险业协会发布了第一批应用保险示范条款2020修订版

的关键新材料。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新材料创新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产品标准化建设,落实行业示范产品动态管理机制,在银监会的指导下,中国保险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成立工作组,对2017年制定的第一批重点新材料综合保险示范条款进行修订。通过广泛调研和多轮专家论证会,首批《关键新材料综合保险示范条款(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修订版示范条款)最终形成,并于今日发布。

据了解,新修订的示范条款将进一步完善首批重点新材料保险赔偿机制试点工作,转移新材料的质量风险和责任风险,有利于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一是整合保险责任条款,将产品质量风险和产品责任风险融为一体;二是增加“每次事故责任限额”、“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责任限额”、“被保险新材料损失累计责任限额”等子限额,细化责任限额表述,进一步明确法律费用范围;三是针对不同的保险责任,增加“每次事故投保新材料损失免赔额(率)”和“每次事故第三方损失免赔额(率)”,细化免赔额(率),将运输费用和运输费用的赔偿上限提高30%;四是保险费的计算,区分了新材料损失、第三方责任和法律费用,完善了保险费的计算方法;五是鼓励行业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整费率,取消重点新材料第一批申报综合费率表;六是完善多条条款的内容表述,使条款更加清晰严谨。

保险协会将继续深入跟踪示范条款的使用和反馈,修订和完善示范条款,为新材料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充分的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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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阅读:

中国保险协会发布了《保险业公司治理实践四项标准》内容来自网络排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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