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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务审计厅通过协调联动提升预算绩效

  • 财税问答
  • 2021-01-20
  • 云小编

.原标题:“河南省:财政和审计部门共同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河南省委、河南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要求,努力解决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近日正式发布《关于建立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协调联动机制的意见》,构建财务与审计互动融合的工作对接机制和便捷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共同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第一,澄清“四个坚持”。坚持过程监督。财务部门和审计机构密切跟踪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推进部门(单位)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做好绩效考核、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等绩效管理的重点工作,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估和结果应用。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审计中发现的财务管理突出问题,根据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管职责,共同研究对策,共同努力,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坚持优势互补。充分发挥金融业专职业务监管范围广、预算管理手段多、审计监管覆盖面广、专业实力强、审计结果权威性高的优势,进一步强化财务监督的“把关人”职能和审计监督在“规范经济体检”中的作用,形成财务与审计协同工作的新格局,促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全面实施。坚持资源共享。重点构建互动包容的工作对接机制和便捷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和审计监督的协调、成果共享和整改,共同督促部门(单位)有效规范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纪律,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第二,建立“四个机制”,建立沟通合作机制。金融部门和审计机构应加强合作和充分沟通。财政部门在对新出台的重大政策进行事前绩效评估时,应当征求审计机关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审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绩效管理;审计机关在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确定审计重点内容时,应当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充分结合预算执行情况评价和财务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达到有针对性的效果。在预算执行阶段,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应采取文件复印、简报、会议讨论等多种方式,共享预算分配、预算执行监控、预算调整和追加等信息资源,实时审计项目安排和重点审计事项,分析讨论预算绩效管理、预算执行等财政收支审计监督和其他专项审计监督工作,研究解决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金融监管和审计监管的有效性。建立指标咨询机制。财务部在研究制定项目绩效指标体系、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时,应当征求审计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审计机关在研究制定与预算绩效管理有关的审计指标体系时,应当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参照财务绩效评价指标。对于重大支出政策和大型支出项目,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可以通过联合调查、讨论和专家论证的方式,履行审计或监督职责,制定相关绩效目标和绩效考核指标。建立成果共享机制。审计机关应当向财政部门提供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以及有关专项审计报告的结论,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预算绩效管理关键问题,及时向财务部门提出加强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财政部门应当将预算执行管理和财务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的线索和需要审计干预的事项告知审计机关,审计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计监督。在遵守审计信息保密要求的前提下,财务部采取了预算扣减、暂停拨款等措施,收回资金和暂停项目,将审计结果应用于预算安排的调整和管理,是预算绩效管理评估和评分的重要依据。建立共同推动整改的机制。财政部门进行预算绩效管理和财务监督,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监督时,要求责任单位进行变更,共同督促整改到位。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应当共同采取措施,重点对未整改的事项和反复查处的问题进行监督。梳理分析预算绩效管理和审计监督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共同研究改进措施,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审计监督效率。

第三,实现“三个加强”。加强协调与合作。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应当研究建立财务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结合实际需要,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省级联席会议由省财政厅、审计厅主管领导召集,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共同研究财务重大事项和审计协调联动工作的重大问题。加强报告的联系。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要加强沟通联系,积极向党委、政府报告,推动将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积极努力将财政审计联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推动这项工作尽快取得实效。加强宣传引导。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要加强对财政与审计协调联动机制的宣传,争取各部门(单位)的配合和支持,凝聚工作推进的合力。要及时总结推广财务与审计协调联动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推动各级各部门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在全省形成“绩效导向”模式52001请联系开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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