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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我,分支机构不能独立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子公司独立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 财税问答
  • 2020-12-26
  • 云小编

.提醒

.分公司不能单独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子公司应单独享受!

注1: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应当将分公司与总行合并计算总资产、从业人员人数和应纳税所得额。合并后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否则不予享受。

注2:

.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需将子公司和母公司合并计算总资产、员工人数和应纳税所得额。它将独立地享受它。

注3:

.分公司和子公司最大的区别是法律地位不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属于总行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参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小型微利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的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减按50%的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不限制、不禁止的行业,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300人、总资产不超过5000万元三个条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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