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租赁包装材料,会计处理如下:
借方:银行存款:11.3万元。
.贷方:其他应付款-保证金11.3万元 .目前,押金已逾期超过1年。有增值税风险吗?答复
.是的。押金逾期12个月的,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借方:其他应付款-保证金:11.3万元 贷款:其他营业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3000元参考: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因出租和出借用于销售货物的包装材料而收取的押金,如果单独核算,不得计入营业税。但因包装逾期收回而不能退还的押金,按包装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批准取消逾期包装押金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27号)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租赁和出借包装材料而收取的押金,无论包装材料的周转期和使用期长短,超过一年(包括一年)仍未退还的,应计入营业税。案例2a公司在租赁该房屋的过程中,将收取109万元的一次性租金和10.9万元的定金。目前,押金已逾期一年多。有增值税风险吗?答复:押金属于活期账户,不是额外的价格费(因为额外的价格费不会退还),也没有增值税风险。只有在租赁业务过程中押金未退还并转换为收入时,才需要缴纳增值税。
借方:银行存款109000元 贷记:其他应付款-保证金109000元 没收押金:借方:其他应付款-押金:109000元贷款:营业外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9000元参考:1、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2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述的折扣费包括手续费、补贴、资金、集资费、利润返还、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托收、预付款、包装费、包装租金、仓储费、质量费等运输费、手续费和其他各种性质的折扣费。”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26条规定,填发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经经营不得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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