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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已成为监管的重点,央行已下发1000万元罚款

  • 财税问答
  • 2020-12-31
  • 云小编

.原题:金融信息安全成为监管重点。中央银行向“护送”

发行了一张1000万元的罚单。

.最近,一些金融机构因违反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而受到监管处罚,个人信息保护这一老话题再次成为热门话题。

金融机构在消费者信息保护方面存在许多问题,这表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客户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方面仍然存在漏洞,需要通过监管当局和金融机构的联合行动加以解决。与此同时,金融监管部门已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今年以来,有关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的各种法案也陆续出台。

中国银行业法律研究会会长肖萨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目前金融机构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意识薄弱。在现有的商业模式中,金融机构对用户的个人信息关注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社会责任意识普及不到位和金融机构过度追求利润造成的。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存在漏洞,未能建立有效的内部机制保护用户信息,用户信息的收集、使用和管理不完善。此外,在过去,金融监管机构没有充分打击非法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这也导致许多金融机构未能充分了解其行为风险。

该银行收到一张“侵犯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的罚单。

。自今年以来,数据安全和信息保护已成为金融领域关注的话题,监管信号突出,市场机构也十分关注。最近,央行频繁发布涉及客户信息安全管理的罚款。这是央行今年首次点名通报银行侵犯金融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的行为,并对大型国有银行处以数以百万计和数千万计的巨额罚款。

最近,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分行依法对部分金融机构侵犯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对3家银行共6家分行及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警告和罚款,共罚款4000多万元。

10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银行吉林中央支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一家大型国有银行吉林江北支行,因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受保护的权利,违反反洗钱规定披露客户信息,被罚款1223万元。同时,根据机构及相关负责人“双罚”原则,对当时的支行行长罚款1.75万元,对当时的支行员工罚款3万元。

同一天,另一家大型国有银行的三家分行也因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而被罚款2453万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央支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一家大型国有银行石嘴山支行因侵犯消费者依法保护个人信息的权利被处以411万元罚款。

此外,自今年以来,一些金融机构由于缺乏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意识而受到监管处罚。事实上,监管部门一直关注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对违反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的行为毫不容忍。2013年以来,央行每年都以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为主要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中央银行认真调查和处理侵犯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权的问题,中央财经大学数字经济与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泉他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对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实施更严厉的行政处罚是世界性的趋势。根据最近公布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侵犯个人信息的人可能会被处以50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上一年营业额的5%以下的罚款。加重行政处罚可以起到威慑作用,有利于保护个人信息。

一些银行员工的合规管理意识薄弱

一位银行内部人士《证券报》记者表示,虽然监管部门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但部分银行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基层机构和员工保护客户隐私意识淡薄,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存在漏洞,在一定范围内存在违规和违规经营行为。“最根本的问题是如何督促相关人员落实到位。”

“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来说,下一步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客户信息保护,这不仅是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也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基本义务n和银行的基础工作,以赢得社会和客户的信任。其次,在制度方面,要继续完善客户信息保护的相关制度和方法,对用户信息不能查询的情况和可以查询的情况要进一步明确。第三,在操作方面,要细化客户信息查询流程。如果需要查询个人信息,应严格规定查询权限的设置和审批人。”新旺银行首席研究员、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喜淼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此外,客户信息查询在技术上存在硬约束,如建立分级审批、双重控制等要求因此,我们应将保护客户隐私的理念融入银行的企业文化,将其内在化,外在化,并以最严格的标准确保客户信息安全。

刘泉认为,对于监管者来说,首先要加强执法。一旦发现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他们将被公正地追究责任。第二,更多地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兴监管技术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第三,加强与互联网企业和行业组织的合作与治理。

监督加强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更容易获取,个人信息保护面临新的挑战。互联互通随着互联网等新兴领域和技术的迅速崛起,数据安全不仅面临着数据盗窃、篡改和伪造等传统威胁,还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数据滥用、个人信息和隐私披露等新问题。

在这方面,金融监管当局也正在采取许多措施,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各种有关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的法案纷纷出台,各种监管信号表明,数据标准化和信息安全治理已成为金融业监管的重点工作。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积极推进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体系建设,发布了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规范性文件,要求金融机构严格防范和控制金融消费者信息披露风险,确保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消费者金融信息的保护,提高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水平,《个人金融信息(数据)保护试行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已纳入中国人民银行规则制定工作计划。其中,《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已于9月18日发布,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此外,监管机构加快了立法进程。作为中国第一部编纂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该法最近已经出版。10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公布并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19日。草案的出台意味着个人信息保护将有专门的法律,个人信息保护将形成一个更加完整的体系。

“监管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各种涉及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的法案的密集发布是数字时代的必然要求。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实现个人信息的最大流通和利用在有效保护个人信息的前提下,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最终实现数字权力。"刘泉说:

引申为

央行:协调新基础设施金融布局,银行股东问题频发,中央银行加强公司治理中央银行就改善银行间现金债券做市商管理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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