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来看看安徽税务的一个问答:
问:对于租用仓库的普通纳税人征收的水费,是否可以按3%的简单税率征收增值税?
安徽税务答:普通纳税人将房产出租给其他普通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54号公告,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的自来水费可暂时选择简单的计税方法开具发票和纳税。根据《关于征收物业管理服务自来水费增值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54号公告),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应从服务对象处收取自来水费的余额扣除作为销售额对外支付的自来水费后,按简易计税方法按3%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2020-10-23)
那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包人(甲方)能否按照上述规定向施工方(乙方)收取水费,并按3%的税率纳税?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选择和聘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对房屋进行维修、保养和管理的活动,根据物业服务合同,配套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以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环境卫生及相关秩序。
提交人认为,上述政策只适用于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其他纳税人不能适用此政策。
项目建设中涉及的借用甲方水电的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转售转售水电时,业主(甲方)需向施工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1、转售电:缴纳13%的增值税,可扣除购电进项税额的13%;2.转售水:缴纳增值税的9%,可扣除购水进项税额的3%。
(2) 水电费分摊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28号公告,发包人(甲方)应根据水电消耗情况向施工方提供水电费分摊表,施工方应在税前扣除相应的企业所得税。
(三) 将施工水电作为甲方提供的材料或电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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