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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开具的发票(特价票)被对方遗失。如何处理税务要求?

  • 财税问答
  • 2021-07-07
  • 云小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手续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第3条明确规定:普通纳税人遗失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在损失前证明它们是一致的,买方可以查看所有与卖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副本和专用发票记账副本的副本。。。由卖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遗失证明。内容来自网络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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